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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业管理措施
一、加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产业整体素质
加快培育旅游市场主体,着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集团。推动行业改革,深化企业改革,创新景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体制,重点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健全旅游产业各要素,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行业管理部门的公共职能、服务职能和监管能力。完善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二、大力完善产业体系,优化市场环境
加快旅游产品体系、旅游目的地体系和旅游要素体系、旅游法制体系建设。强化各地旅游发展及景区(景点)规划管理,形成全区旅游规划、市场及项目开发、经营管理有机统筹和规范有序格局。重点建设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完善大众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开发乡村、冰雪、工农业、探险、边境、民俗等专项旅游产品,提高旅游产品文化品位和科技含量。开发特色旅游纪念品。发挥优秀旅游城市的带动作用,提升县市城镇发展旅游经济的积极性和作用。
三、加强旅游市场开发,做好新疆整体宣传
大力发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旅游,全面提升国内旅游。健全假日旅游“黄金周”组织协调、信息引导、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旅游宣传促销基金,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构建多层次促销体系。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省际、区域和区内的联合协作,整体推介新疆旅游资源,树立鲜明的旅游整体形象。
四、加大依法治旅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依法加强对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保障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旅游市场环境治理,加大旅游常规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力度,规范特种旅游及旅行社、导游行为;会同环保、工商、林业等相关部门形成高效联合执法和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提升旅游执法队伍的素质,强化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经营、坑蒙拐骗行为。
五、大力构建诚信体系,塑造良好旅游形象
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充分发挥旅游协会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和市场维护方面的作用,建立失信惩戒、诚信鼓励制度,把诚信建设与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诚信建设向纵深发展。
六、加强合作,创建和谐共赢机制
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以及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沟通,争取各部门更多的支持。建立银行、科研、教育、体育、文化、林业、水利、文物与旅游的合作机制;与各类新闻媒介、网络广泛合作,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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