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志·文物志》系《新疆通志》分卷之一,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刊印出版。全书共分三篇、二十七章、八十节,共计一百四十五万字,847页,附有照片(线描)500余幅,彩版2印张,以《新疆通志》统一版式精装印制出版(ISBN978-7-228-10968-5)。
“遗迹篇”收录了新疆地区有代表性的古代遗址、古代城址、宗教建筑、古墓葬、烽燧、冶炼、屯田、岩画、石人、鹿石、碑刻、石刻以及革命遗址和近现代建筑等条目达692处。“遗物篇”收录了馆藏珍品中有代表性的石器、陶器、瓷器、漆器、砖瓦、玻璃、金属器、毛丝棉麻织物、雕塑、文书简牍、书画、印章、碑铭、墓志、钱币、农作物以及民族民俗和革命文物达600多件(套)。“文物事业篇”始于公元1840年,止于公元2000年,分类记述了新疆文物机构沿革、考古发掘、保护维修、征集收藏、陈列展览、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事迹,展示了新疆文博事业发展的历程。
该书历经数十位文博考古专家和研究学者,殚思竭虑二十余载,反复斟酌,考证严谨。史料多源于历年档案文献、文物考古调查报告、馆藏文物档案和年报统计等渠道,为该书所引证的参考著作和重要文献期刊达67种。一册在案,足以探究新疆文物沿革,纵观古今兴亡存废,聊寄思古怀旧之情。
虽然本书印量有限,但为满足国内外文史研究、图书收藏以及各界读者的迫切需要,望有意者勿失良机,尽快联系订购。(定价:每册380元,外地每册另加挂号邮寄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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