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维吾尔自治区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新疆文物总店),位于乌鲁木齐市繁华金融区—南门(解放南路39号)。1977年1月成立正式挂牌运营。隶属自治区文化厅。1993年,原“新疆文物商店”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总店”。目前内设六个部门,即经理办、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销售不、库管部、业务咨询坚定部。
三十多年来,新疆文物总店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文物工作方针,以征集、收购、拣选、流散文物为主要任务,兼营民族工艺品、文化用品、旅游纪念品等。尤其是2005年7月新一届班子成立以来,总经理石德俊同志授命于危难之际,以高度的责任感,带领全体职工,提出“诚信经营、二次创业、攻坚克难”设想,倡导树立“店兴我荣、店衰我耻”的意识,在摸索中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以“安全生产为基础、诚信营销为平台,基础管理为保障”的工作思路,并从“抓管理、打基础、强素质、树形象”入手,细化工作任务,在循序渐进中使文物总店有了长足的发展。三年来,文物总店固定资产增值121万元,库存商品值增加了227万元。解决了部分职工上岗,改善了职工的生活待遇。“三年三大步”实现了新疆文物总店从减亏增效向扭亏为盈逐步迈进,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目前,库存古旧陶瓷器、地毯、铜器、竹木牙雕、刺绣、烟壶、珠宝玉雕、古今名人字画近三十种文物品类,总店陈列及店藏文物达三万余件,近几年,新疆文物总店努力开展的主要业务工作有:
1. 举办《新疆文物总店征集流散文物精品展》,《店藏中国近现代名家书画展》、《新疆古旧地毯专项展》等展览。
2. 在吐鲁番举办了《新疆古旧地毯及民俗文物展览》。
3. 将历年征集收购的71条珍贵的古旧地毯无偿捐赠给自治区博物馆。
4. 积极开展对外文物的鉴定、咨询工作,与报社、电台联手打造鉴定栏目、普及宣传文物知识;多次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全疆文物系统馆藏文物的鉴定和信息采集;多次委派专家进行涉案文物鉴定和出关文物鉴定工作。
5. 利用地域优势,扩展了以新疆和田玉为主的各类玉器销售,开发了以新疆民族特色为主的新疆钱币、绣品、瓷盘礼盒的研制。
6. 打破以往单一的店面销售方式,尝试与北京、本地拍卖行合作,积极组织货源进行上拍。加紧与内地各文物商店同行的联系,以信用为保障积极创建提供销售及合作平台。先后30余次组织业务人员前往内地取经,并积极参加展销会,推广新疆本土特色商品。
2009年4月,被“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中华民族和谐发展促进会”、“世界华人当代企业家协会”、“中国经济报刊会”、“亚太经济时报社”、“中国时代新闻人物征评活动组委会”评为“第8届中国时代优秀诚信示范单位”.
新疆文物总店是一个年轻充满朝气、勇于迎对困难具有发展潜力的团队。在新疆历史时期,新疆文物总店领导班子携全体职工,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进一步艰苦奋斗,创新机制,以人为本,积极探索文物总店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拓展总店发展新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