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5日,是乌鲁木齐市发生“7·5”事件一周年,根据文化厅及八一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应对可能发生各种突发事件,新疆文物古迹保护中心研究决定,在过去单位成立的应急救援队的基础上成立了一支应急防暴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单位办公楼院、住宅小区的巡逻;负责对单位办公楼、住宅小区、门面房的安全检查巡查;负责对单位住宅小区出租户、承租人员进行检查;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时,可以在保护单位和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的情况下,紧急处置;负责对来单位人员的盘查、开包检查等工作。并要求,全体防暴队员确保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单位一旦有紧急突发事件,能“拉得出、用得上”随时赶到单位执行应急任务。7月4日上午,中心组织全体防暴队员在中心办公楼院进行了试巡逻。
7月4日,对中心住宅小区二个出租户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中心检查人员详细查看了承租人的身份证、从业情况、暂住证等,并索要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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